母 亲 的 情 怀
                                 ——律师办案手记


    她是一位抢劫犯的母亲,本该是颐养天年的年龄,却因儿女犯罪把她推向风雨,承受着不该承受的一切……
    她的儿子叫张海军,系南皮县人。与张海军同案的还有他的哥哥、弟弟、姐夫。哥哥和弟弟在逃,姐夫先是在逃,后被抓获,同样被抓获的还有张海军的妻子和姐姐,涉嫌窝藏。张海军的父亲已经去世,这样,家里只剩下70多岁的老母亲和一群年幼的孩子。
当我见到这位母亲时,老人为自己对儿女管教不严而自责和愧悔,也为儿子、姑爷将面临的法律严惩而不安,更为一群孩子生活无着落而忧虑。这是一个多么不容易、内外忧困,饱经沧桑的母亲啊!
    老母亲很坚强,积极协助我们工作。对于这样一位母亲,我很同情,也就积极履行一个律师的职责。当我和老母亲去天津调查取证时,被天津西站附近餐厅的一幕深深震撼。
坐车到津,已是中午1点多钟,到附近小餐厅简单要了一点饭菜,在等饭的过程中,邻坐一桌人走了,老母亲立即坐了过去,说:“我吃这桌上的就行了。”我当即表示质疑,老人说:“我不在乎,扔了怪可惜的”。然后很坦然地大口大口吃了起来。我的心被震动了,拿着手中的馒头,久久不能下咽。
像所有的母亲一样,她很爱自己的子女,把他们一个个从小拉扯到大,母亲是何等辛苦。可子女们并未体谅这一点,由于自己的贪欲膨胀,走上犯罪道路。母亲老了,可还要承受子女犯罪所带来的一切苦难,明知子女犯罪,可还要为子女辩解,为之奔波。无论过去子女是否孝顺,子女过去如何挥霍,做母亲的始终恨不起来,在照顾子女的子女的同时,做着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一切,并想尽办法节约开支。
这就是母亲啊!
    可是老人的子女呢?虽然他的子女都走上了犯罪,但我不忍也不能责备这老母亲,因为子女毕竟都大了,都有了自己的头脑,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生活,他们的行为已不为老人所左右。他们在犯罪时,虽惧怕法律的惩处,却未考虑母亲的感受,也未想到自己的行为给母亲带去的不安、自责、恐惧及以后所有的一切。可这一切都要由年迈无力的母亲去承受。
我想,身为人,要多讲一些道德,多讲一些责任;身为人子,要多为母亲想想,母亲把自己拉扯大,不容易,不要再给母亲添麻烦了,不要再让母亲担惊受怕了;身为人父,更要为子女的榜样,身体力行,让子女懂得如何做人。
    我谴责这群子女,为母亲拥有这样的子女而悲哀。由此我也想到提高人的道德意识,法律意识,讲究孝道,讲究责任与义务是那么重要。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所有的人都尽职尽责,爱自己的老人和孩子,然后推而广之,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很温馨、很太平。当作恶的念头冒出时,爱老爱幼的意识就会将其掐灭。党中央提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我们认为认真实施是及其必要的,只有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意识,人人知礼守法,才会让天下所有的母亲老有所养,才能从根本上改善社会治安状况,起到法律惩处所不能起到的作用……。
    辩护工作虽然结束了,可心绪很久不能平静下来,老母亲阴郁的目光,时常在我脑海闪现,它将督促我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次来抚慰每一个罪恶背后的眼泪和善良。
(附记:虽经我努力辩护,张海军仍被判处无期徒刑)
 编辑:刘若菊
校对:王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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