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建设从点滴做起
    品牌是律师事务所之间市场争夺战的制高点,律师事务所只有有品牌经营之路,才能占领法律服务市场。在建平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建设中,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
一、以诚信为本,提出“踏踏实实作人,认认真真办案”的口号。
    诚信是品牌的灵魂。为了使本所成为一个百姓心目中可以信赖、可以依靠的品牌所,我所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在招聘律师时,首先考核该律师是否符合本所最关注的诚信的要求;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作到不坑不骗,真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律师的诚信必须是两方面都具备:一方面是拥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真正能够为当事人服好务;另一方面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把当事人的事真正当作自己的事来做,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为此,我所在每半月一次的例会中,总要强调诚信的重要性,并制定了相应的监督保证措施。另外,强调学习、钻研案件讨论的重要性。坚持每半月一次的业务学习。3月8日,是我门的学习日,全体律师听纪立平律师讲授保险方面的知识,使全所律师的保险知识有了明显提高。
二、确定我所的所徽。
    2002年11月28日,我所在沧州晚报显著位置刊登有奖征集所徽和广告语活动的广告。刊登后,关心律师事业、有思想、有设计能力的人士纷纷参加,我们收到了百余件作品,接待来电来访几十人次。通过认真的评选,我们确定了自己的所徽,并且确定了二等奖、三等奖的获得者。3月15日,沧州晚报刊登了我们的评选结果,目前各类奖项正在兑现中。
所徽,可以体现一个所的文化,是品牌所不可缺少的部分,因为我所讲求诚信,讲求合伙人的团结、稳定、及经营理念的一致,所以我们选择了能充分体现上述原则的所徽。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的所徽会逐渐被当事人、被百姓、甚至被媒体所认识,在我所品牌建设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多从事一些公益性质的社会活动,把服务放在第一位,把挣钱放到第二位。
    3 ·15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同去年一样,在今年的3月15日,我们律师又走上街头,拿着自费印制的《消费者权益指南》,为过路的群众释疑解惑。通过半天的活动,为百姓解答咨询200余人次之多,并散发《权益指南》300余本。让百姓真正从我们无偿的社会活动中受益。
    3月份的上半月,我所接受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运河区法院刑庭的指定,指派纪立平、刘海龙、焦国营三律师为涉嫌强奸罪、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的三名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以上点点滴滴的工作说明我所已认识到品牌建设的重要性。今后,我们将为此作出更大努力,使我所真正成为沧州市的品牌所。
                                                撰稿:刘若菊
                                            校对:李恒聚
     送:政法委、戚局长、曹局长、律师科、局办公室、电视台、沧州晚    
      报、沧州广播电视报、各法律服务单位。              
发: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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