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离不开诚信
王文来


    市场交易中,“不见兔子不撒鹰”、“即时清结”的交易模式越来越盛行。
是诚信水平降低了吗?
    应该说诚信是在人与人的的交流过程中显现出来的人格品质,现代社会的诚信则主要表现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而市场经济成熟和发达的程度和诚信水平的高低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刚刚开始还不知道市场为何物,有的只是面对市场时的悖生、天真和懵懂。因此那时侯人们还不具备真正市场意义上的成熟规范的诚信意识。
    由于我们没能培育出真正意义的商人阶层和成熟的市场,也就缺乏根深蒂固的诚信观念。于是我们的周围有赶不尽的“江湖骗子”,有烧不完的“假冒伪劣”,中国政府设立了“3·15”;设置了“打假办公室”;有了媒体方面的“质量万里行”,也衍生出了神气十足俨然救世主般的王海及王海现象。
诚信是一种道德素质,也是一种行为习惯,这种习惯是在长期的市场经济的熏陶和磨砺下逐步形成的。因此,诚信水平不是一朝一夕能提高上来的,也不能指望靠几部法律和政策的实施即可完事大吉。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国务院曾专门行文,下大力量,欲清理“三角债”,可未见显著效果。因为除去经济体制等的因素外,“三角债”归根结底是一个诚信问题,诚信问题解决不了,“三角债”永无清除之时。报载一京都骗子扬言:“我每天骗一个人,北京那么多人,我一辈子也骗不完!”如此诚信水准,“三角债”怎能消除,市场秩序又如何净化?
    市场需要诚信,没有诚信社会资源就会浪费,市场交易主体的交易成本就会大大增加,因此诚信是市场法则调节的必然结果,是交易主体痛定思痛后的一致选择。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在现金交接时多了一道验钞的程序,交易量大点的单位都配备了验钞机,这在六、七十年代都是难以想象的。而我们的国民在交易时都手捏钞票忐忑不安相面的场景,一方面是我们难以启齿的难堪和悲哀,一方面也是市场诚信水平低层次的写照,同时也无疑大大增加了大家的交易成本,在这一点上,欧洲的商业史可资借鉴。欧洲商人阶层和商业的形成大约是在中世纪,那时他们还是被人看不起的另类阶层。于是,他们有了自己的马队,有了自己的行规,并能严格自律。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只能靠自己,靠诚信去赢得别人的尊重。诚信是其生存、发展之根本。千余年的规范发展,已使欧洲商业经营成为市场经济社会的蓝本。
    诚信属道德范畴,但现在已被纳入法律责任中。“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原则被法律化,该原则已被国外称之为“帝王条款”。它作为一种法律义务要求行为人在对外交易时诚实信用,在行使自己权利时充分考虑到他人、社会的正当利益,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否定。
    诚信的缺失是一个民族的悲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桎梏。但诚信的发展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付出代价。“经历不能代替”,毕竟我们还是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我们的商业意识、商业习惯、商业情怀、商人阶层都需要在在痛苦中孕育、在发展中强大,而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底蕴将会缩短这一过程,我们应该有这个自信。
恪守诚信,因为市场离不开诚信!
(该文发表于沧州日报·经济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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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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