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律师就是一本书
——读《曹星大律师和年轻人聊成才》

    常言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林语堂先生说“今日的所谈是自由的看书读书:无论是在校、离校,做教员,做学生,做商人,做政客,闲时的读书。这种的读书,所以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增学问,广识见,养性灵”。
    有一位名人说:“读书是我的眼球在书本上行走,而远行则是用我的脚步在大地上行走。”
    林肯说:“如果你想当一个优秀律师的话,就应该找个地方细细地读书。”
    其实我们每个律师何尝又不像一本书呢?从踏进律师这个行业那天起,我们每天就在以自己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一案一讼、一笔一划书写着自己的历史,刻画着自己的人生,实现着自己的梦想。现在,有的律师才刚刚铺开纸稿,有的律师已列出了目录,有的律师已开始进入角色,有的律师正渐入佳境,有的律师已写到高潮,有的律师则正准备结尾,有的律师则即将编辑出版……
    怎样写好这本书呢?换句话说,一个人怎样才能成才呢?笔者总结出了一个“一二三四成功模式”:从做人方面看,首先,要时刻拥有一种激情。没有激情,就没有追求的动力,就没有思想的灵光,就没有智慧的火花。一个人不怕没金钱,不怕没地位,就怕没激情;其次,要时刻拥有两颗心灵。一是感恩之心,感恩于父母、师长、前辈以及所有帮助过自己的人;二是敬畏之心,敬畏自己的机遇、位置、工作平台、生活舞台;再次,要时刻培育、发展、完善自己的悟性、韧性、德性;最后,要时刻借助四方力量即魄力、魅力、合力、创造力。我们常说,做律师,还是要先做人。所以只要把做人的基本道理做好了,做一个好律师自然就事半功倍了。
    如何做一个好律师呢?笔者也曾经归纳出了一个“四三二一成长模式”;所谓“四”,即成为优秀律师的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当一个律师”,从千军万马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大踏步走进律师队伍。期间过五关斩六将的艰辛,还只是万里长征刚刚走完的第一步。第二个阶段叫:“做一个律师”,先搞清做人的基本道理,然后兢兢业业、认认真真,一步一个脚印,向优秀律师的目标靠近。第三个阶段称“像一个律师”,要求一个律师应有的形象仪表,其中既有内在修养的磨炼,还有外在形象的表现。第四个阶段为:“是一个律师”,一切最终要靠实力说话,以水平取人。只有专业扎实、过硬,加上敬业、负责、正直、诚信,才能真正达到“是一个律师”的标准;所谓“三”,意即作为律师,要赚三种钱。第一种钱就是“势力”,也就是要先借势,然后要占市,再后就做事。有“势”自然就有利;第二种钱就是“功利”,要建功再得利。要想有地位,必须有作为。不能无功取利,也无法无功得利。第三种钱就是“名利”,名利名利,“名”在“利”之前,要赚钱就必须先有投入和贡献,必须先对社会、对公益事业投入更多的心力,因而取名,然后得利;所谓“二”,就是说一个好律师要做两件事。一件事是致力于服务之道,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人,以自己的法律知识关怀人。另一件事致力于治国之道,在依法服务的同时,要积极参政议政,为依法治国、为法治建设,献计献策、身体力行。所谓“一”,就是一种精神。人总要有一种精神的,何况律师呢?作为律师,要时刻保持一种勤于学习、敢于思考、善于沟通、长于协调、精于研究并积极进取、认真负责、诚实守信的精神风貌。应该说这样的要求与标准不算高,却也不低。关键要看我们每一位律师朋友怎么做、如何行、如何写、写什么。
窃以为,这就是一种境界。读书是一种境界,而以自己的人生追求和信仰乃至实力写一本自己的书,应是一种更高境界。
摘自《中国律师》2004年第五期
※商语※
从一碗“蟑螂汤”说开去
刘若菊
    广州有一家很有名的老字号,因为一次偶然的事件而陷入困境。
    一次,客人用餐时,赫然发现汤中有一只蟑螂。酒楼碰见这种情况一般的补救措施是撤下这碗汤,再换别的,或者是把这桌酒席打个折扣,但遗憾的是这几位顾客不同意这种常见的处理方式,他们要求赔偿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在争执中,值班经理口不择言,不慎说出了:蟑螂是中药,那么蟑螂汤也就没什么危害,同时,汤是高温煲出来的,也不会有细菌。勃然大怒的顾客迅速端起这碗蟑螂汤找到了当地最有影响力的一家媒体,要求予以曝光。由于企业的领导一直没有高度重视,甚至其办公室主任对采访的记者也态度粗暴,致使这个“蟑螂汤事件”一发而不可收拾。在这个过程中,顾客和媒体为这家企业提供了两次台阶,但遗憾的是他们选择了放弃,最终使这只“蟑螂”越长越大,仅在报纸头版就“趴”了一个星期,最终使得这家企业声誉一落千丈,陷入了停业整顿的困境。
    竞争时代,危机无处不在。企业面对危机,不同的处理方式,其效果迥异,“35次电话”便是经典的一例。
    一位美国记者到日本度假,到商场选购了一部音箱准备送给她东京的婆婆。在挑选完毕之后,营业员按照这个已经挑好的品牌,到仓库取出货并交给了这位美国顾客。当女记者回到宾馆之后,打开一看,立即“花容失色”——买来的音箱只是一个空心的货样,只能摆着看看而已。对这种明显的欺诈行为,女记者撰写的《微笑背后隐藏的杀机》一文迅速出笼,并准备在第二天发送报社。然而,第二天早晨她刚出门,这个商场的经理和营业员“从天而降”,首先送上一台真正的音箱,外附送一张经典唱片,再就是一份书面的关于此事的备忘录。在这个备忘录里,记录了商场追踪这位女顾客的全部过程:
    营业员发现失误——电告各门口的保安“堵截”此顾客未果——上报经理——从顾客遗漏的一张快递单据查出其父母的美国电话——再由此查出其日本婆婆家的电话——最后查出其在本地所居住的宾馆。
    一共35个紧急电话挽救了一场即将上演的“商场欺诈事件”。
    “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可谓现代企业危机意识的真情告白。难怪有人说,面对危机没有准备的企业在危机中消亡,优秀的企业能成功安度危机,只有伟大的企业在危机中发现机遇。
    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服务性机构也应按企业的经营模式来运行。讲究诚信,提高服务技能,拓展服务市场,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是我们律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丝毫的怠慢或疏忽,都可能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当事人的不满,律师及单位的声誉受损,影响律师事务所,甚至整个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让我们在提高服务技能的同时,抓住“诚信”这个灵魂。
建平短波:
    “弘扬雷锋精神,建设青年建平”。2005年3月3日,我所五名律师参加了在建新大厦门前举办的“参与志愿服务,共建和谐社会”活动,该活动由沧州市团市委组织,劳动、人事、工商、税务、电业、通讯、医院、律师等多家机构参加。活动中,我所律师为数百名群众解答了法律问题。律师们表示,今后我们要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真正把法律援助这项义务变成我们每位律师的爱心行动。
编辑:刘祖君
校对:于 岭
送:政法委、戚局长、曹局长、律师科、局办公室、电视台、沧州晚
报、沧州广播电视报、各法律服务单位。
发: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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