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演讲又称讲演或演说,它是一种自我主张与意愿表达的方式。演讲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你的主张、见解和情感是否清晰、明确、完整的进行了表达,尤其对于律师行业来说,演讲能力的高低已经成为了衡量律师职业素养与职业技能的一项重要标准。

    11月12日上午,建平所全体律师观看了伊万卡(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之女)演讲视频,向伊万卡学习演讲技巧。演讲结束后,王文来主任作了学习总结,他认为,在律师工作环节中,有两个环节与演讲沟通能力紧密相连。

    第一个是接待当事人环节。律师接待当事人的过程,就是一场一对一的演讲,在演讲过程中,律师要选择合适的沟通方式把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法律观点鲜明完整的传递给当事人,而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律师要注意语速、语调、面部表情以及肢体语言的运用。

    第二个环节是出庭环节。如果说律师接待当事人的过程是一场一对一演讲的过程,那律师出庭的过程,就是一场一对多的演讲。而在这类的演讲中律师切忌进行照读式演讲和背诵式演讲,律师除了要注意语速、语调和面部表情外,更要注意所表达内容的逻辑性和层次性以及法官、对方当事人对演讲内容的信息反馈。 王主任讲到,演讲是一门语言艺术,一场精彩的演讲,它能够调动起听众的情绪,引起听众的共鸣,从而表达出演讲者的思想、观点。全所律师都应注重演讲能力的培养,增强主观能动性,客观的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