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让“同居”幸福起来

    前几天,一对六旬老人找到了任丽丽律师。一见面就愁眉苦脸,唉声叹气,欲言又止。任律师仔细询问后,方知两位老人是一对夕阳恋人,老伴都去世了,他们相恋多年,一直想结婚,但因为子女意见太大,一直没有如愿。

    “其实孩子主要是担心房产的问题。”男士说。

    “其实我并不想要他家的房产。我只是想与他生活在一起。”女士说。

     任丽丽律师明白了,她说:“解决这个问题我有妙计。”两位老人顿时喜上眉梢,几乎同时说:“这是真的?”

    任丽丽律师认真的点了点头。她很快为两位老人解决了棘手的难题,让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那任丽丽律师用的是什么妙计呢?

    现在,老年人再婚的越来越多。老年人再婚难的最大问题就是财产及赡养问题,而有关这一问题的解决,任丽丽律师认为,可以通过专业律师起草相关协议的方式进行解决。

    假如有老年人即刻打算同居或者再婚,那么就可以委托律师,根据双方老年人的意愿,让律师起草一份同居或婚前协议,将有关财产分配、遗产继承、子女赡养、收养等问题事先约定清楚,避免同居或者再婚后产生纠纷,这样既可以保障双方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能最大限度的免除老年人后顾之忧,也会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支持。

    同居或者再婚协议都可以约定哪些方面的内容,任丽丽律师认为可以借鉴天津市老年婚姻研究所推行的中老年人再婚“三不变”原则进行约定:一是财产所有权不变;二是亲子关系不变,不强求更改称呼及赡养关系;三是继承权不变。这样约定可以最大程度的打消子女对老年人再婚后的顾虑,也容易被双方老年人及家庭所接受。此种约定既适用于通过正式结婚登记的老年人,也适用于处于同居关系的老年人。

    有了这样一份协议,虽然并不能完全保证老年人再婚或者同居不再出现任何风险和纠纷,但至少可以起到约束双方行为及提供纠纷解决依据和对策的作用。老年人通过签订此协议,可以最大限度地打消有关财产分配及子女赡养的顾虑,轻装上阵,实现再婚。

    真的是,一份完美的合同,就可以给一对相爱的人以稳稳的幸福。

(本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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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思考】

案件背后探究竟

王文来

    有人群就应该有交往,有市场则要产生交易。由于人们站位不同及利益的牵绊就有可能产生争议或纠纷。为了解决这些矛盾,便出现了司法、仲裁等救济制度。但是,解决争议纠纷是有成本的,是需要消耗社会资源的。当事人一方或多方也有可能产生名誉上或多或少的减损。所以分析这些纠纷背后的真实的原因便是一件很有意思、也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

    十多年前,一位在当地很有名望的企业家朋友给我打电话,说让我想想办法,看怎么样才可以不还银行的借款,让我很是惊讶。见面后了解到,支撑他不想还款的道义基础是,那是国家的钱,能不还就不还,能沾点就沾点。如果是私人的钱,他不会有此想法。由于是沾国家的便宜,违约后不存在名誉面子的说法,不会对他在当地的德高望重有任何的污损。但毕竟,这位朋友还有意识找律师进行法律障碍的排除,还有一个对被违约对象主体性质的选择与考量。后来,经济越来越发展,违约也越来越严重和普遍,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有对对方所有权性质的考量,人们也不再顾及和在乎违约的理由,开始公然地、理直气壮的违约。

    一个农场经营者长期不付承租土地的租金,被出租方起诉,法庭上,该农场主竟大惑不解地反问原告:大哥,你不够意思,我是该你租金,可你一年赚好几个亿,这几十万元的小钱你怎还真起诉我了呢?那气势和委屈让人感觉好像他才是真正的原告。而在民事领域,打了欠条睁着眼不认账,霸占着逝去的老人的财产就是赖着不分给自己的同胞姊妹们,自己开家庭音乐会毫不顾及邻家的感受,等等,越来越多类似的所谓争议开始浩浩荡荡地走进了法院的大门。

    和法院的朋友们聊天,包括自己这些年做律师的体验,大家有一个共同的感受。走到法庭上的所谓案件其实很大比例是不应该走上法庭的。因为根本就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争议,案件本身黑白分明,权利义务关系清清楚楚,根本不需要法官再绞尽脑汁去探究就能看出事情的原委。我们观念里那些“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大家挣的面红耳赤,喊不止、叫不停的场景在法庭上不会经常碰到。这种大量的、没有争议的案件堂而皇之地登上法庭之殿堂,背离了这些机关设立的初衷,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降低了司法权威和作用。民事争议如此,刑事案件也不例外。

    和刑事辩护部的律师们聊天,他们正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他们说,嫌疑人是冤枉的,嫌疑人就是正常的谈恋爱,中间多次发生男女之事。交往了一年,嫌疑人后来发现这女孩脾气性格不太适合自己就想提出分手。这激起了女孩的愤怒,竟以强奸为由提出控告,并和公安人员讲,他要和我结婚,我就撤案……律师们说,近几年办理的强奸案,都是基于类似的原因和动机。这也让我想起二十多年前办理的一起强奸案。嫌疑人是一位六十岁左右的光棍老汉,做着一点小生意。他说,我和她好了多少年了,近来身体不好,生意也受了很大影响,挣钱少了,她不信,以为我对她不好了,就告了我。你们可以去看看她家的东院墙,这么多年都让我给爬磨亮了!我去她家看过,那墙上的光亮确实有,但,那老汉却没有因此走出看守所。

    类似性质的事件还有很多,比如在一起挪用公司资金犯罪里,会计按照董事会的决议把闲置的公司资金弄去理财,由于没有书面决议,出事后董事会成员集体否认同意理财,导致会计身陷囹圄等等。很明显,这样的刑事案件,应该是不该出现和产生的。其背后也都有一个公然失信、公然违约,直至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阴暗的背景和动机。这些不该发生的故事,占领并耗费着相当数量和比例的刑事救济资源!

    如果我们的民事法庭不通过审理就能判定争议或纠纷的是非曲直,如果刑事法庭审理的案件充斥着太多说谎者、诬陷者恶意的狞笑,那法庭审理就真的变成了一个简单的体力劳动,变成了失信无德者陷害他人的工具。但,法庭,对此束手无策。

    由此看来,争议和纠纷是有一个质量问题的。所谓质量就是争议或纠纷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其正当性。毫无疑问,我们对所谓合理性等的思考评判离不开争议或纠纷主体所处的社会环境和法律主体的基本素质。这其中,一个国家的法治环境和公民的诚信体系、文明程度直接决定着纠纷和争议的质量。如果,没有规则意识,没有原则和底线;那尊严和名誉就会被摔到地下,自私和利益就会是一切行为和思想的指挥棒,那呈现到法庭之上的案件又何谈其产生的合理性、正当性!

    一个国家法庭的文明,体现着法治及社会的文明,而法庭上案件的“质量”则是决定法庭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期待着,法庭之外,我们都有规则和法律在遵守。法庭之上,大家都有一份尊严和荣誉在维护。因为,规则和法律会阻却矛盾的形成,而尊严和荣誉,会让争议的各方自愿的走到规则和法律的思维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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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之窗】

【编者按】建所十几年以来,我所先后与沧州市国税局、沧州市地税局、沧州市地税稽查局、运河地税局、肃宁县国税局等沧州市税务系统二十多家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固的法律顾问关系。积累了丰富的税务法律理论和实践知识,也打造了一支精湛的税务专业团队。我们将借建平之声这一平台向大家普及税务知识,以飧读者。 

关联企业如何界定?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进和资本市场的完善,关联企业不断增多。关联企业在扩展规模,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但“一不小心”也可能产生巨大的税务风险。只有明确关联企业的定义,才能更好的规避企业经营中的税务风险,推动企业的稳健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中规定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 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 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 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 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 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 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 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 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九) 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十) 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本稿由税务部梅茹彦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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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微言】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这五个法定程序。我们必须明白,这些程序有两个方面的作用,其一,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其二,个人防范责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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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随着房价大涨,房屋买卖纠纷激增。说是纠纷,实际上没啥纠纷,无非就是房子涨的太快,卖房人觉得自己吃了亏,于是,在签定完合同并开始履行之后,眼一闭,脸一横,“这房我不卖了!买可以,按市场价补足差价!否则别想办过户”。买房者一脸的愤怒 “合同签了,凭什么补差价?”……房价震荡,国民素质正经历着严峻的考验!规则是天,尊严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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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横空出世的太阳,都是生命赋予我们的最好的日子 ,每一个和风沉醉的夜晚,总会有一丝丝的美好在积淀。不应期望一成不变的日子,也不能要求所有的一切都像是从心里开出的花的模样。现在,我们应该确信,所有的一切都是正常的,所有的一切也都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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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教育,是自由的精神、公民的责任、远大的志向,是批判性的独立思考、时时刻刻的自我觉知、终身学习的基础、获得幸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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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最大的财富,就是他身上的教养,任何事物都无法取代,最简单的教养,就是让你周围的每个人都感到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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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好的个人修养、清晰的庭审思路、缜密的逻辑分析、精炼的观点表达,不仅是优秀律师的共通之处,也是法官以及所有法律人均应努力具备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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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幽默】   

    ▼医生、建筑师和律师在一起聊天,话题扯到了各自的狗身上,他们想比一下看谁的狗最聪明。医生的狗首先开始,它从门外衔来一些骨头在地上摆了一幅人体骨骼图。医生给了它一些饼干作为奖励。建筑师的狗从外面衔来一些树枝在地上搭了一个艾菲尔铁塔的模型,建筑师也给了它一些饼干作为奖励。律师的狗出场了,它与医生和建筑师的狗交谈了一番,那两只狗便把饼干都给了它。律师解释说,他的狗现在是那两只狗的法律顾问了。

    短评:不论如何,律师就应如此!

    ▼一名美国名校的校长死后飞进天堂,圣比得带他到一间小屋说"这就是你的家。"校长住了几天觉的地方太小,人太多,用公车又要排队。一星期后有一名律师请校长到他家做客,校长到了律师的家吃过饭参观后很惊呀的发现律师住的豪宅有100个睡房,30个客厅,20个饭厅,5个游泳池,10个网球场和50辆豪华汽车。隔天校长向圣比得大声抗议。圣比得听后说:"是这样的....你看,500年来只有一名律师有资格上天堂…"

    短评:再次说明,律师执业观念、身份定位很重要,律师不是正义的化身,也是不是慈善家,律师是要通过专业知识提供法律服务,谋取自己和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律师:“我的委托人有双重人格,所以,法官先生,请你在判决时对他宽容一些。”

    法官:“很好,我一定会考虑这一点。我想给他每一种人格各判五年徒刑。”

    短评:这个法官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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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展台】

【编者按】2002年建平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已与200余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固的法律顾问关系,并在合作过程中,形成了彼此相依的伙伴关系。我们将借助建平之声这一平台将每位客户向社会展示,并以此促进建平客户之间的沟通和了解。

河北旺源管业有限公司

    河北旺源管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管道生产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坐落于渤海之滨的海兴县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便利。公司2008年建厂,员工130余人,拥有一批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和专业技术开发研究人才。主导产品有:聚乙烯燃气、给水管材管件,地源热泵管材管件,电力套管,PE矿管、排水排污双壁波纹管材管件,高密度聚乙烯短管等。拥有国内外先进的塑胶管材生产设备,年产能力达5万吨。现有挤塑设备15台(套),可生产DN20mm-800mm的各种型号PE燃气管、PE给水管、PE双壁波纹排水管DN300-800mm、克拉管DN300-3000mm等。

    我公司先后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特种产品生产许可、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等权威认证。2012年成为中国工业防腐蚀协会、非开挖技术协会、建筑业协会等高级会员荣誉称号,并在全国各地区均有建筑材料备案许可,产品质量优良,深受广大用户好评。

    我们遵从“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企业宗旨,秉承“敬业、开拓、创新、超越”的企业精神,围绕“技术领先,性质最佳;稳步发展,满足客户”的质量方针,凭借雄厚的实力和丰富的资源,将高品质的产品和最周到的服务奉献给社会和广大用户。

法定代表人:赵玉河

地      址:海兴县海安路北兴顺街东

电      话:0317—661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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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速递】

建平荣誉,我所和季兰华律师2016年度获双奖

    2017年4月16日,《沧州市律师表彰暨业务培训会》在阿尔卡迪亚大酒店隆重召开。沧州市司法局局长田云中、副局长吕树海、律师协会会长及各位副会长到场参加。会议对2016年度优秀律所及优秀律师进行了授牌表彰。我所被评为“2016年度沧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我所季兰华律师被授予“2016年度沧州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建平论坛,《律师商业思维与客户成交》公开课沧州站隆重开讲!

    2017年2月18日,由沧州市律师协会主办,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律师商业思维与客户成交》公开课在建平隆重开讲!本次公开课邀请了中国律师跨界营销第一人李俊成老师,为现场律师们讲授了律师营销的技巧和必要性,深入浅出的分析了律师营销的十大误区。从多角度展示了律师品牌营销的方法以及律师团队化、专业化、市场化、公司化、国际化的模式,破解了从传统律师到品牌律师的核心机密,为律师带来一场开拓商业思维的饕餮盛宴。

●法律宣讲,“木兰有约”法律团走进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9日,“木兰有约”法律宣讲团走进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我所刑事部主任刘若菊作为此次活动的主讲人之一,她运用视频案例与问答的方式,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为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们详细讲解了在生活、学习乃至以后的工作中,怎样防止受骗上当,怎样树立良好的消费观、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怎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合大学生实际的宣讲内容以及春风化雨般的宣讲方式引起了在座学生们情感认同和思想共鸣,对于增强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法治护航,季兰华律师为沧一中学生进行普法宣讲

    2017年4月12日,我所季兰华律师应邀为沧州市第一中学三年级学生进行普法宣讲。季律师以“我们身边的法律”为题,从如何预防未成年犯罪、预防校园伤害以及校园暴力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分析讲解,并在互动交流环节,对法律感兴趣的学生进行了指导。

客户回访,建平律师团走进南皮、肃宁、渤海新区税务局

    今年以来建平客户回访团相继来到南皮县地方税务局、肃宁国税局、渤海新区国税局进行回访。在拓展服务渠道,纵深服务力度的同时,对回访工作进行了“深加工”。从丰富回访问题和汇总纳税人反馈两方面提升工作质量。一方面,及时更新回访问题内容。王主任及时更新纳税人回访问题,获取纳税人的最新的需求和反馈。另一方面,分类汇总解决纳税人提出的意见的建议。出现问题单独解决的工作方式,对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类汇总,分为“服务态度类、意见建议类、政策宣传类”等类别,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专业服务,多家税务机关续聘我所为常年法律顾问

    近日,沧州市地税局、南皮县地税局、青县地税局、肃宁国税局、泊头国税等税务机关相继续聘我所做为常年法律顾问。我所税务团队将牢记职责开拓创新,为税务机关依法行政,规避执法风险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实至名归,王文来主任获选沧州市工商联副主席等多项职务

    2017年4月王主任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沧州市第11届政协委员、2017年5月王主任当选为沧州市第14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会成员、2017年5月经沧州市工商联第10次委员代表大会选举,王主任当选新一届沧州市工商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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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

【编者按】建平律师事务所于2003年创办网站:www.jianpinglawyers.com。以网站作为平台与社会各界沟通,“在线咨询”是我所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平台之一。每日我们安排专业律师,对咨询问题进行解答。截止今日,已有几千多人次点击咨询。现节选了部分问题给予刊登,以飧读者。

    留言者:刘先生  

    留言内容:我一年前受某家劳务派遣公司指派,到某企业上班,工资每月1500元一直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近期无意中发现,企业给我的工资实为2000元,问我能否向劳务派遣主张2000元的工资。

回复: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而且劳务派遣公司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报酬,故如刘先生所述情况属实,是可以向派遣单位主张2000元工资的。发表于:2017-4-5 09:30:22

    留言者:王先生   

    留言内容: 3年前王先生的父亲,在公证处立下了公证遗嘱,其去世后,房子由王先生来继承,今年4月,王先生的父亲去世了,王先生准备按遗嘱继承房产时,发现该房产于去年4月份,已经过户给了王先生的姐姐,王先生问自己是否可以按遗嘱来继承该房产?

回复: 

    由于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后才能生效,所以王先生的父亲生前已将房产过户给了王先生的姐姐,如果房屋过户是王先生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视为王先生的父亲对遗嘱中房产的处置做了变更,故王先生是不能够按遗嘱来继承该房产。发表于:2017-5-12 15:50:15                                                                                                                                                          

编辑:孙文青

校对:刘若菊

报:政法委、田局长、吕局长、律师科、局办公室。

送:电视台、沧州晚报、沧州日报、沧州广播电视报、各法律服务单位。 

发:各位律师                                                                            

 网址: www.jianpinglawyers.com              咨询热线:13803178777  53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