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帘动微风起,夏日蔷薇满院香。迎着似火的骄阳,6月23日,沧州市“木兰有约”讲师团走进沧州市第十三中学,特约讲师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刘祖君、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杨晓菲、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吴萌萌为十三中学百余名学生进行了《与法同行,青春不散场》普法专题讲座。

    讲师们从“什么是法”入手,提纲挈领的介绍了法的渊源,并围绕“青春与法”的关系,通过联系中学生身边的事例,以案释法,通俗易懂的讲解了如何对校园欺凌做到“零容忍”,并且深入浅出地讲述了青少年犯罪的危害和后果,告诫同学们要遵纪守法,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慎交友、善慎独、立大志、敢维权。

    作为主讲人之一,我所刑事辩护部部长刘祖君运用案例相结合的方式,以案释法,以法明理,为同学们重点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以及防范校园欺凌的方法和策略。同时刘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与社会热门事件,针对目前社会中出现的青少年犯罪现象,剖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以及危害,通过各种真实的案例为同学们敲响了安全警钟。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河北省“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公益平台的号召,自2015年以来,沧州市举办了百余场“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全市法官、检察官、律师积极的投入到公益普法的活动中。

 

    自我所成立以来,在王文来主任的带领下,我所一直致力于普法公益事业,为企业、高校、医院等多种社会群体开展公益普法百余场。为进一步发挥建平女律师的法律专长,提高公益普法的深度和广度,我所特别成立“法润狮城”建平女律师宣讲团,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所将通过“木兰有约”“法润狮城”建平女律师公益宣讲平台,更加积极的参与到公益普法活动中来,为传播法治文明、传递法治温暖做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