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其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我所刘若菊副主任在执业过程中接触了大量的消费者维权纠纷案件。此期间,她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念,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且在执业之余,她积极投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普法工作中,多次走进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作出了积极的努力,被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授予“河北省消协组织优秀会长”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