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由我所主办的《律师办理黑恶案件》交流论坛在我所会议室隆重举行。沧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英勇,东光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治彦,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刘占英,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史明珠,沧县法院刑庭庭长李学文,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张剑,运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室主任何伟伟,沧州市司法局律师科科长、律师协会秘书长崔国胜,沧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刑辩委员会主任刘兰林,运河区公安局刑警队队长李宇峰等20余名来自公、检、法、律一线工作的法律人出席论坛并作了专题分享。论坛由我所合伙人、刑事辩护部部长刘祖君主持,王文来主任、纪立平、刘若菊、刘玉刚以及我所40余名律师参加论坛。

    论坛开始后,王文来主任首先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介绍了本次论坛的主题,并希望通过本次论坛,大家能够相互碰撞思想,分享观点,交流经验,发挥法律共同体之间的融合联动,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号召,更好的推动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努力。

    马英勇副局长出席论坛并进行了致辞。他指出,每位律师都应当强化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讲政治、顾大局,无论代理何种案件,都要做到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要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人的本质要求,自觉践行法律人的职责和使命,为建设美丽和谐沧州作出贡献。

    郭治彦院长认为,同一个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可能会有不同的观点,站在法院审判的角度,他认为律师在宏观上要讲政治,在微观上要讲法律,代理黑恶案件,其实就如同在自己头上悬了一把随时可能掉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风险很大,危险也很大。律师们要夯实自己的法律功底,提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尽职尽责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郭院长还在黑恶势力的定性、取证调证以及虚假诉讼等方面做了分享。

    刘占英庭长再次强调了律师应当坚持政治引领,严守政治生命线,应当逐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调动控辩双方的积极性,希望在庭审过程中,听到律师的新声音、新观点。同时他认为,律师要研究法官思维,知道法官在庭上庭下想听什么,爱听什么,增强沟通效果,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史明珠副庭长对黑恶势力的基本特征、法律后果以及律师从事辩护代理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解读。同时对于当事人当庭推翻供词、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律师庭审中的辩护技巧以及涉黑案件中审判人员关注哪些争议和问题等细节做了重点分享。

    李学文庭长对一家律所多名律师为同一案件多名犯罪嫌疑人代理应注意哪些问题做了分享,同时他讲到律协发布的规定和要求都是和司法部发布的文件一脉相承的,有相应的规定就应该遵守,风险无处不在,保守底线,合规办事是保护律师安全的重要屏障。

    张剑副庭长指出,律师和法官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总体大政方针上是一致的,法官对自己的判决负责任,律师也要对自己代理的案件负责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职,是对我们最基本的要求。同时,张剑副庭长还对律师如何做到有效沟通、如何树立正确的证据思维等问题做了分享。

    何伟伟主任强调,讲政治不仅是对检察官的要求,也是对律师的要求,在扫黑除恶这项专项斗争中,检察官和律师的政治风险是一样的,希望律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更好的承担社会责任。也希望公检法各部门之间多沟通配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李宇峰队长讲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立足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无论律师还是公安,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化认识。同时他就黑恶案件侦查初期,律师会见权与公安侦查权出现摩擦时应该怎样处理与在座人员进行了探讨。

    崔国胜科长在律师代理黑恶案件律协管理方面作出了明确指示,要求各律所严格引导律师依法合规执业,不搞舆论炒作,不迎合当事人不合理的诉讼请求,认真学习扫黑除恶的各项文件和规章,严格执行报送制度。同时,律师调解工作也在试行中,上级部门在经费方面也给予了最大力度支持和保障,希望各位律师积极参与,也希望公检法各部门之间共同协作。

    刘兰林主任主要从律师代理黑恶案件的风险防控方面进行了分享。他认为事实和法律是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律师辩护中首先要保障人权,正确适用法律。其次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对于言词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问题要仔细甄别。最后在与当事人家属沟通中要对案情做到有限披露,律师只有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才能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本次论坛主题聚焦为律师在代理黑恶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不同于以往论坛的单一讲座模式,本次论坛采用嘉宾选题、议题对话、专题分享的方式,以律师如何更好的办理黑恶案件为主线,贯穿律师办理黑恶案件的各个阶段,为每一位律师严格依法、依规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