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由河北省妇联权益部、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主办的2019年河北省“木兰有约”活动研讨会在石家庄召开。我所刘若菊副主任出席研讨会。80余位普法工作者齐聚一堂,回顾总结“木兰有约”开展五年来的经验,探讨“木兰有约”公益宣讲品牌的发展和创新,共同为法治河北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主办方共同为河北省第四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和河北省“木兰有约”法制宣讲“十佳”课件代表颁发证书。由我所承办的《张某诉姚甲等2人继承纠纷案》入选河北省第四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此外,河北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等组织单位负责人以及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做了精彩的现场发言,给予“木兰有约”极高评价。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增强“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的时代担当和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木兰有约”的根更深更广地扎在广大妇女群众之中,让普法“木兰花”开遍燕赵大地。

刘若菊 律师

   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法学学士,著名刑辩律师,河北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沧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沧州市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沧州市律师行业工会联合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沧州市法学会成员,沧州市“木兰有约”讲师团讲师,河北省政协委员,河北省妇联执委会委员,多次被评为“沧州市优秀律师”。

   现担任着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东光县人民政府、沧州市教育局、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沧州市税务局、泊头市税务局、南皮县税务局、东光县税务局、沧州市工商联、盐山县人民医院、水文四队、盐山宏润集团等数十家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